1.技職教育之教學目標:將學生訓練成為一個全能(知、行、說、寫)的土木工程技術人員,使專業技能 得到實際的肯定,並取得專業證照為技職教育的積極目標。 2.出路分析: 土木工程科出路分析5.升學考試科目:3.專業證照:在目前的就業市場將走向專業化及技術提昇的趨勢下,取得專業證照已是土木工程專業人員 之必要身份表徵,茲將目前政府機關有關土木工程之專業證照列示於下: ※技術士檢定(行政院勞委會主辦): 技術士檢定參加資格如下: ●丙級技術士:年滿15歲或國民中學畢業者。 ●乙級技術士: (1)取得應檢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2)取得應檢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接受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四百小時以上,並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二 年以上者。 (3)接受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以上,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四年以上者。 (4)接受職業訓練時數累計一千六百小時以上,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5)接受公共職業訓練機構養成訓練三千二百小時以上者。 (6)接受事業機構技術生訓練二年後,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者。 (7)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並取得應檢職類丙級技術士證者。 (8)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後,接受職業訓練時數累計一千六百小時以上,或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 上者。 (9)五專制專科三年級以上學生、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學學生,並取得應檢職類 丙級技術士者。 (10)專科、技術學院或大學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11)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六年以上者。(依本款應檢者年齡至少應滿二十一歲)。 ●甲級技術士: (1)取得應檢職類乙級技術士證後,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五年以上者。 (2)取得應檢職類乙級技術士證後,接受職業訓練時數累計一百二十小時以上,並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 作四年以上者。 (3)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取得應檢職類乙級技術士證後,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四年以上者。 (4)專科、技術學院或大學畢業,取得應檢職類乙級技術士證後,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者。 (5)專科學校畢業後,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六年以上者。 (6)大學院校畢業後,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四年以上者。 (7)技術學院畢業後,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8)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十年以上,並取得應檢職類乙級技術士證者。 而土木工程類相關之技術士如下: →測量技術士(丙級) →建築製圖(甲級、乙級、丙級) →工程測量技術士(甲級、乙級)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地籍測量技術士(甲級、乙級) →勞工安全管理(甲級) →航空測量技術士(甲級、乙級) →勞工衛生管理(甲級) →建築工程管理技術士(甲級、乙級) →鋼筋技術士(乙級、丙級) →泥水技術士(砌磚類)(乙級、丙級) →模板技術士(乙級、丙級) →泥水技術士(粉刷類)(乙級、丙級) →建築技術士(乙級、丙級) →泥水技術士(面材鋪貼類)(乙級、丙級) →電腦輔助建築製圖技術士(甲級、乙級、丙級) →泥水技術士(甲級) (檢定規範擬定中,目前尚未辦理) →電腦軟體應用技術士(乙級、丙級) ※內政部營建署專業證照: →工地主任 →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人員 →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防火避難設施類)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人員(設備安全類) ※國家技師考試(考試院主辦): →土木技師:中華民國憲法、國文、結構分析(含材料力學及結構學)、結構設計(含鋼筋混凝土學與鋼 結構)、工程測量(含平面測量及測量)、施工法(含土木、建築施工法及工程材料)及營建管理、大地 工程學(含土壤力學、基礎工程與工程地質)、運輸工程。 →結構技師:中華民國憲法、國文、材料力學、基礎設計(含土壤力學)、鋼筋混凝土設計(含預力混凝 土)、結構學、鋼結構設計、結構動力分析與耐震設計。 →大地技師:中華民國憲法、國文、基礎工程、土壤力學(含土壤動力學)、工程地質與工址調查、工程 力學(含材料力學)、岩石力學、大地工程施工與管理。 →水利技師:中華民國憲法、國文、流體力學、水文學與水文分析、水資源工程與規劃、大地工程學(含 土壤力學、基礎工程與工程地質)、渠道水力學、灌溉工程與農田水利。 4.就業考試科目: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大專畢業生即可報考) →(土木工程):中華民國憲法、國文、土壤力學(含基礎工程)、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測量學、工程 力學(含流體力學及材料力學)、結構學(含結構動力學)、營建管理及工程材料。 →(結構工程):中華民國憲法、國文、土壤力學(含基礎工程)、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鋼結構設計、 工程力學(含流體力學及材料力學)、結構學(含結構動力學)、房屋結構設計或橋樑結構設計。 →(大地工程):中華民國憲法、國文、工程力學(含流體力學及材料力學)、土壤力學、基礎工程、工 程地 質與工址調查、岩石力學、營建管理及工程材料。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日間部五專四年級及夜間部一年級之暑假即可報考) →(土木工程):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本國歷史及地理概要、國文、工程力學概要、測量學概要、土木施 工學概要、結構學概要及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建築工程):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本國歷史及地理概要、國文、工程力學概要、施工與估價概要、建 築法規概要。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年滿18歲即可報考) →(測量製圖):國文、公民與本國史地、地籍測量法規概要、測量學大意。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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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木 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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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 | ||||
別 | 人數 | |||
木 類 | ||||
6.就業考試科目: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大專畢業生即可報考) →(土木工程):中華民國憲法、國文、土壤力學(含基礎工程)、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測量 學、工程力學(含流體力學及材料力學)、結構學(含結構動力學)、營建管理及工程材料。 →(結構工程):中華民國憲法、國文、土壤力學(含基礎工程)、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鋼結 構設計、工程力學(含流體力學及材料力學)、結構學(含結構動力學)、房屋結構設計或橋樑 結構設計。 →(大地工程):中華民國憲法、國文、工程力學(含流體力學及材料力學)、土壤力學、基礎 工程、工程地質與工址調查、岩石力學、營建管理及工程材料。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日間部五專四年級及夜間部一年級之暑假即可報考) →(土木工程):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本國歷史及地理概要、國文、工程力學概要、測量學概 要、土木施工學概要、結構學概要及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建築工程):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本國歷史及地理概要、國文、工程力學概要、施工與估 價概要、建築法規概要。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年滿18歲即可報考) →(測量製圖):國文、公民與本國史地、地籍測量法規概要、測量學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