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近幾年來我國政府機構(包括軍事機構)之營繕工程與採購業務,屢次發生舞弊,而且舞弊金額亦隨著 政府經建發展及國防之擴增而愈來愈大,其舞弊金額動輒算新台幣數十億,如近年來發覺公開及正在查辦之 舞弊案件,計有台電購煤案、捷運系統案、匈牙利公車案、十八標案、中油舞弊、公共工程案、軍購案等, 其舞幣金額總計約逾新台幣一千億以上,其舞弊方式日新月異,甚至發生命案(尹清楓上校死亡案),也仍 未破案,倘政府對此,若不徹底痛加檢討、整頓改善、類似舞弊案件將一再重演、官商勾結、貪污歪風,將 如烈火盛行下去、上、下交征利,則國危矣! 本著國家盛衰、匹夫有責之心情,拋磚引玉之意,特擬本文供請政府及各工程先進參考指教。 二、營繕工程流弊發生原因: 1.承包商希望取得工程承攬權。 2.承包商希望高價標得到工程。 3.承包商希望 儘早領到工程款。 4.承包商希望減帳工程單價偏低,加帳工程單價偏高以增加利潤。 三、承包商達到上述目的所使用之方法有: 1.借牌承包 2.轉包 3.圍標 4.從估價表與工程底價做手腳 5.從投標手續做手腳 6.從訂約中做手腳 7.從施工中做手腳 營繕工程之所以會屢次發生舞弊,其主要原因在於「人」和「制度」之問題。兩者必須要同時徹底改革 ,缺一不可。 四、防止政府營繕工程舞弊之措施及建議 1.應儘速革新建立一新的、透明的、公開的、有效率、制衡的政府(包括軍事)營繕工程及採購之制度及法 規。 2.應確立政府(包括軍事)營繕工程及採購一律採用「通訊」、「公開」之投標制度。 3.應嚴密防止圍標、綁標、違法、舞弊之政府(包括軍事)採購及營繕工程,取締黑道違法干涉投標事宜。 4.應速建立一個統一之政府(包括軍事)採購及營繕工程之專業機構(廢除現行各自為政之混亂採購單位)。 5.嚴密預防及制定政府(包括軍事)採購及營繕工程之規格、投標資格、交貨條件、付款條件、檢驗、監督 等之標準化,責任化、普遍化,以防「圍標」、「綁標」、「套標」及放水舞弊。 6.政府(包括軍事)營繕工程及採購之作業,承辦方式、流程,應革新為有「效率性」、「功能性」、「制 衡性」,(上、下橫行之制衡性之分段作業及承辦方式)。 7.承辦政府(包括軍事)營繕工程及採購人員及主管、首長應輪調,並互相制衡。 8.嚴密確立(包括軍事)營繕工程及採購之主辦人員(主管)、協辦人員(主管)、監辦人員(主管)、檢 驗人員(主管)等之責任範圍,而主管不可違法命令部屬,從事舞弊違法之情事(命令一律要留下書面証 據,以利查核責任及防弊)。 9.應嚴禁政府(包括軍事)營繕工程及採購之人員及主管(包括首長)與業務有關之廠商及民意代表等私人 交際、宴飲、作樂、旅遊招待及接受贈禮。 10政府(包括軍事)營繕工程及採購之預算和底價等內容應嚴格保密。 11政府(包括軍事)營繕工程及採購之人員及主管、首長,以及相關人員離職、退休後,不可從事其在職期 間相關之業務及受相關廠商聘任、雇用及做「顧問」,以防官商勾結舞弊。 12政府應革新設立「營繕工程師」、「採購師」之制度,以防不適任及惡質官員及冗員勾結、亂政、誤政、 舞弊之事情發生。 13政府(包括軍事)應加強訓練、考核、政府營繕工程及採購人員,以提高專業及品德素質。 14應有功過嚴明及提高營繕工程及採購人員之工作效率、榮譽感之措施。 15政府(包括軍事)應速召集專家、學者、有經驗之資深退休營繕工程採購人員,以及民意代表、司法、監 察機構人員之採購及營繕工程之革新檢討會議,提出具體方案之革新事項、俾便立法革新法規、制度,以 防舞弊、策進我國採購及營繕工程之現代化及零舞弊。 16應極力避免變更設計,尤其是不准化整為零,如於施工期間業主確認為須要變更,如增加層數與增加面積 ,必要時可俟完工驗收後再辦,以防有弊。 17操守不佳人員不要讓他參加招標作業,開標中主持人或監視人員,對參加投標人之舉動應予以注意,在開 標室應分別設置廁所,使參加開標人員及承包商無相接觸之機會。 18嚴格規定標函必須在廠商所在地寄出,以防黑道或擬得標者收集全部標函自行填寫後寄發,又自出售圖說 至開標期間並不長,扣除廠商估價時間後,所餘時間不多,如再參加圍標後,再回廠址地寄標函,在時間 上已經不及圍標情事當可避免。 19特殊與鉅大工程限定廠商資格時,其限制項目與應附資料,應確實遵照「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營繕工程招 標注意事項」除特殊與鉅大工程外,均不指定廠商資格,貼公告時,公告欄須加鎖,以免不肖之徒撕走, 由機關政風單位查看是否依規定與時間張貼,招標公告登報時除登報時間依規定外,所登之報紙須有一份 為全國性報紙,如中央、中國、聯合等大報,並必須將招標函知營造公會,使各廠商均能獲悉,金額超過 5000萬以上工程,必須上網、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以廣招來者。 20審核底價作業最好於售圖期間尚未截止前,將底價審核完妥,開標前會核底價時,對底價之核減須有所據。五、行政院為改善公共工程制度及,因應加入關協貿易組織所頒佈之兩大方案:
(1)加強工程預算審核作業。 (2)工程預算應依執行能力按時程分年編列。 (3)工程計畫須有嚴謹之可行性分析及規劃報告方得核定計畫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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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劃設計作業內容。如計算書、工程圖說,應詳細至可施工之程度,變更設計應合理規範。 (2)依工程功能或特性,訂定材料及設備之規範,並參照國家標準或公國際標準訂定之。 (3)根據設計成果,詳實估算工程及使用材料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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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工率、工料、工項等電腦估價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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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工程會 | ||
(1)一家設計時,編列預算得視需委由專家或其他工程技術服務機構(包括:技術顧問機構、建築師、技師)針對設計圖說,加強審核,交叉核對,以期周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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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謹規範技術評選作業。 (2)於合約中規範業務責任及設計錯誤、數量錯誤及特定規格之綁標行為等罰則,並要求工程技術服務機構投保專業責任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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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標之預算規模必要得於招標公告中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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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工程機關應辦理品質評鑑並公布成果。 (2)主辦工程機關應依據院頒「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檢討並強化品質管理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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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立「施工品質提升服務團」,以輔導品管績效不佳單位。 |
(行政院主計處) (行政院工程會) | |
(1)合約中應明訂糾紛處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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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檢討現行合約規範內工程驗收標準之合理性,訂定工程完驗收標準,以確保工程品質。 (b)公共工程驗收結果應予公開化,以建立民對於政府公共工程之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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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調查公共工程承辦廠商及工程技術服務機構之執績效,納入系統管理,並送請中央目的業主管機關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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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工程設計及竣工圖說等資料庫,交由營運護單位使用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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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強工程維護,延長使用壽命,提升服務水準。 4.加強營運管理,減低服務成本。 5.建立長期追蹤檢驗制度,確保公共安全。 |
1.落實資格預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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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圍標專案分工 |
(二)各市、縣(市)警察局、調查處(站)成立專案執行小組,根據轄區特性,採地區責任制依任務分工,負責本項工作。 (三)各地警察、調查機關設立圍標檢舉專線,俾利受理偵辦並保障合法業者權益。中央機關提供檢舉專線如下: (1)法務部調查局肅貧專線:九一七∼七七七七,一般檢舉電話:九一八∼八八八八,郵政信箱:新店郵政六0000信箱。 (2)刑事警察局檢舉電話:0八0二一一五一一,及0八0二一一五一二。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檢舉電話:0八0二三一四三七。接受民眾檢舉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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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論: 公共工程之所以會發生弊端,皆以人之因素居多,法令之規定欠佳居次,利之所在承包商作弊之方法日 新月異,正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想要徹底防備,惟有政府機關能一方面培養,重視與相信營繕工程人員 人格,一方面修改窒礙難行或不切實際之法令,才有辦法達到真正防杜弊端之目的。■ 參考文獻: 1.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察條例 2.審計法施行細則 3.契約與規範:張德周著 4.營繕工程之行政管理-契約與規範:蔡守智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