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永久性地錨
許元銓  許倩旻

摘 要
  國人最期待的是地錨的壽命理應與結構體同長,而目前國內所施工之地錨耐久性令人擔憂,政府所定規範尚不健全,真正的永久性地錨必須雙重保護鋼絞線,即地錨組件後套置PE浪管、PE浪管外灌水泥漿,PE浪管內必須灌樹脂漿[I],確保防腐蝕功能。

一、前言
  地岩錨已被中外學者專家肯定,認為是山坡穩定和建築物抗浮力之最佳利器,可惜由於制度規範尚不健全,地錨雖然已被廣泛使用,而其耐久性卻令人擔憂。日前又有公路上邊坡地錨錨頭握線器近鋼絞線處腐蝕斷裂剝落路面之實例,地錨又成為工程界討論的話題,尤其是永久性地錨更是最值得探討。在內政部營建署和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主辦「地錨工程研討會」,其論文集中“地錨耐久性檢討”所提之一種歐洲地錨系統之觀念來說,承拉型地錨之水泥漿是不能視為永久性防蝕材料,及BSI(1989)規範認為當護管內部是以水泥漿充填時,若該地錨為承拉式地錨,則因水泥漿受拉時會產生裂縫,所以該地錨錨碇段之抗張材只能算是有護管之單層保護而已。再加上,國內之地錨廠商為求能讓護管內部在主要灌漿過程中能完全地充滿水泥漿,經常在防蝕護管上開洞,嚴重地破壞了防蝕護管之作用[II]。因此,真正的永久性地錨必須做到與結構體同壽命,以確保工程安全。

二、國內現行之永久性地錨
  國內現行之永久性地錨係鋼鍵組立後,套置PE浪管,PE浪管內外再灌滿水泥漿,但是在南部某處路邊即由上邊坡地錨錨頭握線器因日久腐蝕鋼鍵,而剝落下來,幸好沒傷到人車(依營建法承造廠商保固期間為三年,而該剝落斷裂地錨施工據聞已15年以上,係為國內習用之單一護管)。依內政部營建署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主辦之地錨工程暨地下開挖工程研討會論文集所載:依國內施工的經驗,當地錨之角度為俯角向下,而且浪管內部密閉的情況下,浪形護管內的水泥漿會因沈澱作用,而在區隔自由段與錨碇段的封漿器附近,產生一段無水泥漿的浮水區,導致施預力時會發生自由段偏長的現象,甚至會降低錨碇段之錨碇能力。此項缺失,有業者將浪管開孔克服之,但卻失去了以浪管加強防蝕的意義,這也是使用浪形護管做為錨碇段防蝕措施,所應面對而極待解決之課題。難怪在路邊即可看到上邊坡地錨錨頭腐蝕剝落下來之實例。

三、國內現有之文獻建議要施行
  國內習用參考資詢之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地錨設計與施工準則之研究”6-10頁解說圖6.3.1永久性地錨(鋼線或鋼絞線)之防蝕保護示意圖(取自BSI1989)及內政部營建署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主辦之地錨工程暨地下開挖工程研討會論文集圖16。圖內書明浪管內防蝕灌漿為樹脂漿,而國內所有公共工程之永久性地錨圖均係浪管內外灌水泥漿,而歐洲地錨系統承拉型地錨之水泥漿是不能視為永久性防蝕材料,故建議今後永久性地錨浪管內必須灌樹脂漿,以達確實防蝕之功能。

四、依政府學者專家所提供資訊設計才不會挨告
  地錨(地錨、岩錨)、錨釘(岩栓、岩釘、土釘)已經是公認為山坡穩定和抗浮力最佳之利器。內政部營建署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主辦之地錨工程研討會中,已明示永久地錨承拉式浪管內應灌樹脂漿,有文獻可做依據。公共工程是二千一百萬人民所付出之血汗納稅錢,任何人均可提出告發,尤其是重要公共設施,如鐵、公路或電塔,如果有災害發生,百姓是第一受害者。故懇請地錨、錨釘設計單位,慎重設計永久性地錨必須採用浪管外灌水泥漿,浪管內灌樹脂漿(承拉型),雙重防護措施,以策安全,才不會挨告。

五、結論
  台灣氣候屬亞熱帶、多雨、潮濕、地下水位高,故永久地錨必須採用雙重保護。內政部營建署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之論文所述,歐洲地錨系統認為承拉型地錨之水泥漿不能視為永久性防蝕材料,今後國內所有永久地錨必須在浪管外灌水泥漿、浪管內灌樹脂漿方能雙重保護鋼鍵(除承拉型外,如為承壓型,則可浪管內灌水泥漿),以確保工程安全。

參考文獻
1.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地錨設計與施工準則之研究”83年。
2.內政部營建署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主辦之“地錨工程暨地下開挖工程研討會論文集”。


圖一 永久性地錨(鋼線或鋼絞線)之防蝕保護示意圖(取自BSI,1989)

圖二 可複拉式地錨之錨頭防蝕保護示意圖(取自BSI,1989)>

(A)

(B)
照片一 以上係國內習用之單一護管地錨錨頭握線器近鋼絞線處腐蝕斷落實例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