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設計階段
業主與營建管理顧問所應負之責任與義務


☆ 劉福勳 ☆☆葉耿豪 ☆☆陳立仁 ☆

一、前言

         營建工程案的執行工作可分為五大階段:1.規劃設計階段;2.發包階段;3.施工前階段;4.施工階段;5.完工驗收階段等。各階段工作環環相扣,其中首推規劃設計階段為營建管理最重要事項,具牽一髮而動全身之效。如果營建工程案於規劃設計階段能投入較多的考量,則將能減少後續階段中頻頻變更設計、介面無法統合之情況發生,以至於降低工程品質及進度,同時造成業主成本的浪費。故營建管理顧問應身負此等使命來執行規劃設計階段之管理工作,使設計之進行更臻完善。
         然而國內仍缺乏一套完整的營建管理執行制度,以釐清各工程階段業主與營建管理顧問所各應負擔之責任與義務。有鑑於此,本文之研討重點乃在明確指出營建工程案執行過程中,規劃設計階段業主與營建管理顧問所應負之責任與義務,藉此有助於業主與營建管理單位相互瞭解權責,降低工程糾紛及所衍生之後續階段時程進度落後情形,並導致整體工程執行成效不彰。

二、業主之責任與義務

         業主常認為所有工作的推動者應該是營建管理顧問,其實不然。在營建工程案之執行過程中,惟業主能與營建管理顧問及專業技師充分之溝通,確實表達自我之需求,達成良好之互動關係,才是計劃案成功與否之關鍵。不僅如此,本文針對在規劃設計階段業主所應盡之責任與義務整理歸納為下列七點,藉以使營建工程管理工作更為明確化。
     1. 配合營建管理顧問提出計畫之概念性。藉由營建管理顧問之相互引導,業主將計劃之基本概念一一闡述,使營建管理顧問能為業主作內容計畫之分析。
     2. 提供土地基本條件,包含坐落位置、大小、及開發型態與營建管理顧問討論。此有助於瞭解基地未來發展之適合區位及競爭力,為業主求得最大之利益。
     3. 業主應提供營建管理顧問自我之基本需求。包含營運後之使用人數、樓層區分、機能需求等,使營建管理顧問能深入評估。
     4. 提出概略預算金額予營建管理顧問評估計畫之可行性。營建管理顧問豐富之實務經驗可為業主做預算金額之初步估算,同時可評估業主預算金額對於整體計畫施行之可否,藉以建議資金調度運用之方法。
     5. 提出中、短、長期計畫需求,與營建管理顧問討論。
     6. 賦予營建管理顧問公司決策事務之適當權力。
     7. 定期吸取營建管理顧問為業主舉行之工作會報。

三、營建管理顧問之責任與義務

         營建管理顧問在規劃設計階段負責統籌操盤之工作,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其所應負擔之責任與義務亦更顯重要。本文以台灣地區營建工作之特性將營建管理顧問之職責劃分為行政管理及技術服務等兩大工作方向詳盡說明如下。
(一)行政管理方面:
     1. 協助業主建立基本之需求。營建管理顧問之重要任務之一,乃是以有條例及順序的方式,逐步詢問業主之需求,藉以減少後續階段中,因業主之需求不明所導致之變更設計發生;同時降低工程進度延緩,成本提高之情況。
     2. 建立設計單位及專業顧問群之遴選過程及辦法。為業主訂立適合於本營建工程案之設計單位及專業顧問群之遴選過程及辦法,如此可為業主謀得工程之最佳設計組合,及達成業主需求之目標方向。
     3. 建立專案組織、行政程序以及文件之流程。建立專責單位以專案經理負責本案之推動,並將以往案例之資料彙整、電腦建檔之資訊立即提供計畫之執行使用,達成專案管理之效率及目的。
     4. 協助業主訂定中、短、長期之計畫需求及時程安排。為業主建立專案計畫之達成目標,以取得日後營運之最佳時機。
     5. 督導建築計畫之執行。根據建築計畫書所擬之事項確實督導設計單位及專業顧問依此執行,並掌控其設計進度,以免延滯後續階段之工程進行。
     6. 協調及彙整專業顧問(群)之意見。藉由定期工作會議之召開,協調專業顧問群之意見,以使工程執行之介面問題能提前於規劃設計階段加以整合,降低日後工程糾紛之發生。
     7. 負責協調會議機制之建立。營建管理顧問應訂定固定性之開會時間,並將會議中之記錄作詳實之追蹤辦理,同時建立分層聯繫之機制及作業時效之管理。
(二)技術服務方面:
     1. 督導設計單位法規分析之項目查核。以督導方式要求設計單位依法令之相關規定制定自主檢查表,並確實執行;同時報呈營建管理顧問瞭解。
     2. 督導設計品質之規劃及控制。要求設計單位建立設計品質及進度控制之查核表,並保持聯繫,以確保設計之品質符合業主之需求。
     3. 審核建築師提供的設計圖及施工說明書並依此提供營造問題上的預警服務。藉由營建管理顧問之第三者檢核機制可為建築師所提之圖說進行查核,以降低施工階段之問題發生,減少變更設計之頻率,以及造成工程進度之落後等情況發生。
     4. 研究分析不同工法的可行性及經濟性。經由定期會議之召開,遴聘相關專業顧問共同討論,為業主尋求工程不同施工法之可行方案及財務花費,以訂定最適合於本案之施工方式。
     5. 提供業主建材方面意見。對於建材資訊之掌控、瞭解市場現況、產品之供應商、數量、價格、交貨時機及是否符合設計之原意與業主之需求。
     6. 對主要之營建項目實施價值分析。營建管理顧問應主導研究分析相關大型營建項目,如結構、工法、材料及設備等之經濟性進行分析,以建議業主使用之價值,達到成本與品質控管之目的。
     7. 對遠期交貨之項目建議業主採購之時機。藉此可使營建工程案之進度在掌控之內,不致於因材料、設備之交貨時間延宕而造成工程進度有所延誤。
     8. 建立專案預算之審核機制。由營建管理顧問之經驗及實務案例,為業主審訂營建工程案之預算花費,同時可評估工程規模與預算金額之可行性是否契合,藉以掌控專案之整體運作。
     9. 為業主提供初步的工程進度表繪製及進度控制(全程進度表、規劃設計進度表)。
    10. 定期對業主提供進度報告。

四、管理功效分析

         營建工程案中許多工程缺失發生究其源頭可以發現,此乃規劃設計階段未做好詳實之規劃所導致。其中又以業主與營建管理顧問間之責任與義務不明的情況下造成之問題糾紛為最多。藉由以上之責任與義務劃分我們可以明確看出業主之工作在於詳盡的說明計畫之需求,同時配合營建管理顧問之工作事項提供協助條件,且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以抒發己見。
         而營建管理顧問之工作乃在於代表業主進行各專案顧問間之管理工作,透過單一化的溝通管道,協調及督導工作之執行、統合各界面之發生問題、確實為業主做好進度、成本、品質之管控,並且回報業主使其瞭解,讓營建工程案之管理工作更為有效率且有條不紊。

五、結語

         業主常以為營建管理顧問之聘請為額外的花費,其實營建管理顧問之加入是使工作更為順暢,成本更為降低之重要機會。營建工程案之執行中惟有營建管理顧問之愈早進入,亦愈能為工程獲取最大效益。就規劃設計階段論之,其為專案進行之重要關鍵,若營建管理顧問在此階段即參與作業,將能有效的為業主進行專案之規劃,協調各專業廠商之意見,使設計單位更能於規劃設計時即掌握營建工程案之全盤考量,並使設計成品更適於工程之施作,以及符合業主之需求。既此,將營建管理之7/3理論、5/8理論及工程影響線之觀念導入,同時釐清業主與營建管理顧問間之責任與義務,使其各司其職,在業主權力的賦予下將能使營建管理之功能充分發揮,為業主謀得工程利益乃為營建管理者之使命及任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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