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效率評估法在營建業之應用實例

□劉福勳/中華大學建築學院院長
□周蕙怡/中華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研究生

摘要
         營建產業對專案有效的管理,係在於掌握工期、預算及品質。而達成這些目的有很多方法,但最終之目標皆為生產力之提升。欲改善生產力,則需先對生產力的評估方法有所瞭解,而目前較具使用價值的生產力評估方法有:工地效率評估法、短時效率評估法、及工作抽樣評估法等,每種方法各有其優缺點,而本文採以『工地效率評估法』進行整體性工作效率之探討。
         本文針對某營建工地內的三個工區進行整體效率評估,共四個工作天的實地測量,總量測次數達二千人次;結果顯示A區執行效率約介於64%~73%,B區約介於65%~73%,C區約介於61%~73%;各單日效率之最大與最小值分別為73%及61%,其間的差異甚大。經實地的現場觀察,主要之影響因素為物料堆置雜亂、人員安排不當及天候不穩定等。另探討天候對生產力產生的影響,經實地量測結果顯示,天候佳之平均效率約為69%,天候差之執行效率約為65%,其間的效率有4%的落差,延伸的資金開銷亦甚為可觀;例如:若以一個30人的工班來看,每人每日薪資2,000元,則工班每日原本60,000元的人事成本,依其執行的效率差異可降至57,600元,可減少約1.2人之人力資源浪費與開銷,若工程原需一年完工,其間之落差為365×(60,000-57,600)= 876,000元,影響甚鉅。
         故使用生產力量度方法可以檢視各工地執行效率上的差異,並作為日後警惕工地專案管理階層人員於現場工地執行效力不佳而影響工程成本等資訊。

一、前言

        營建業自金融風暴嚴重受創後,在景氣谷底盤桓已久,而近年來國內營建產業的市場環境正面臨變遷;因此,營建業的成功與否仰賴更務實的經營與管理策略。營建業者除了在經營上應尋找更大之開源空間外,更應在營建工地中積極追求節流之機會,以創造營建業更好的整體表現。
        營建產業對工程專案有效的管理,係在於掌握工期、預算及品質。而達成這些目的有很多方法,其一即為生產力(Productivity)之提升。營建產業勞力密集之事實不變的環境下,生產力提升的重要性就不會改變;因此,如何提高營建專案之生產力,以確保企業一定水準之競爭力乃為營建業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

二、生產力之提升

        生產力被定義為產出品與投入資源之間的比值,其公式如下:
        生產力(Productivity)=
        當投入的資源固定時,其產出品愈多則表示生產力愈高;反之,則生產力就愈低;因此,生產力是相對值,並非絕對值,是做為比較用的。
        生產力的提升,仰賴工作效率的改善;而效率的改善可分為二大類,一為全盤性的變更,如整體施工方法的更新;另一則為局部性的改善,如作業程序的變化、工作環境的整理、或材料堆置位置之更合理化。全盤性的變更需要花費較長時間與龐大的工款,故較不易執行;而局部性的改善則花費較少時間與資金,於短時間內能較有效率達成生產力之提升。
        為有效達成提升生產力之目標,須先對生產力的評估方式有所瞭解;評估生產力有很多方法,例如:工地效率評估法、工作抽樣評估法、短時效率評估法、後勤效率評估法、問卷調查法、面談調查法、以及經驗觀察法等;各有其優缺點,由於工地效率評估法為執行簡單且經濟的整體性工作效率評估方法,因此本文先僅以工地效率評估法做一探討以供業者參考。

三、工地效率評估法

        「工地效率評估法」乃於工程專案執行時,觀察工作人員,並加以量化,進而瞭解整體工地現場之執行工作效率,以做為警惕生產力改善之基礎。「工地效率評估法」係用以量度一個工區整體效率;此法藉由觀察工人工作時之「工作」與「非工作」狀態,並加以記錄與分析,以取得效率之數據。因此,定義「工作」與「非工作」,乃為工地效率評估法中需要清楚明瞭的重要項目之一。「工作」即為正搬運或整理材料、參與量度、放樣、讀圖、填卡、寫申請單、指導工人、操作機具、以及討論工作等項目;而「非工作」則為等候相關連的工作者完成工作、放下工作聊天、空著手閒逛、以及非主工作性的移動等項目。
        工地效率評估法記錄人員所需工具僅只要紙、筆及二個計數器,在使用工地效率評估法量測時,須注意以下幾點量測規定:
        1. 使用的二個計數器;一個記錄觀察時正在工作的人次數,另一個則記錄被觀察到的人員總次數;
        2. 觀測時,觀察者必須全力以赴於此統計工作,切不可停頓聊天,避免誤差;
        3. 正常的量測最好避開每日工作的前半小時,午餐和收工前半小時;
        4. 觀測人次需達「500人次」,以利樣本統計,增加精度。
        表一為「工地效率評估法」之記錄樣本:
表一 工地效率評估法記錄樣本
項目 數量 備註
(1) 被觀察人次 557人次  
(2) 工作人次 288人次  
(3) 效率比 51.7 % (2)/(1)*100%
(4) 允許休息比率 10 %  
(5) 工地效率 61.7 % (3)+(4)
        而工地效率評估法之工作效率值,即為藉由上述方法的記錄工作人次除以總觀察人次之百分比,另再加上10 %工作者允許休息時間比率,以使工作效率更為合理化。其公式如下:
        工作效率=+10%
        藉由上述公式計算之數據即為受測工區之工作效率值。

四、案例說明

        選擇位於桃園縣之某工程,該工程之基地面積約為31萬平方公尺,建築面積將近5萬平方公尺,觀察之工區分別為A、B、C三區域,如圖一所示。
        以下列方式進行工作效率之調查:
        1. 採不定期調查,觀察時間每次以一天為單位。
        2. 該工程以大樓為主體,故採取步行與目測方式。
        3. 路線以順時鐘方向循環進行各區域的觀測。
        4. 避開每日工作的前半小時、午餐和收工前半小時。
        本文經多次實地觀察,A、B兩區平均出工人數約為20人,C區則因處於緊急趕工狀態,所以較A、B兩區出工人數多出六倍之多,平均出工人數約為120人,總計全工區平均出工人數約160人。A區觀察總數計1,493人次,B區觀察總數計1,582人次,C區觀察總數計1,823人次,全工區觀察共計4,895人次。其工作效率計算結果,以B區之平均工作效率為最高67.3 %,其次為A區64.0 %,最低則為C區之62.4 %;其調查結果整理如下列之表二:
表二 各工區之工作效率統計
工區A區B區C區小計
量測日1/251/292/181/251/292/11/251/292/18 
天氣晴天晴天雨天晴天晴天雨天晴天晴天雨天 
溫度27℃15℃12℃27℃15℃12℃27℃15℃12℃ 
被觀測人次578人次543人次372人次593人次583人次406人次557人次846人次420人次4,895人次
工作效率65.5%64.1%61.7%64.8%69.0%68.3%61.7%62.1%<64.2% 
被觀測總人次1,493人次1,582人次1,823人次4,895人次
平均工作效率64.0 %67.3 %62.4 % 
平均出工人數20人20人6人20人20人10人120人120人16人 

五、各工區工作效率之比較分析

        首先,由於A、B兩工區之被觀測總人次及平均出工人數皆相近;因此,採以直接比較方式,以便對效率較差者提出警訊。
  
        A工區之平均工作效率為64.9 %,B工區之平均工作效率為66.9 %(如表三所示),其間有2.0 %效率之落差;而經由實地探討影響此工作效率差異之因素,係由於A工區物料堆置較B工區雜亂,造成A工區工人工作動線的影響,因而於工區內移動時為閃避雜亂堆置的材料,而增加了較多空手走動的時間;且由於材料無規劃性的擺置與堆放(見圖二所示),造成工人為尋找適當的板料及角材,東翻西找,也間接增加了空手尋找的時間,進而影響了整體工作效率。B區則如圖三所示較為整潔。
        而B、C兩工區之分析比較如下:B工作區之平均工作效率為66.9 %,C工作區之平均工作效率為62.9 %,其間的效率有4.0 %之落差。經探究其影響此工作效率之因素為C工區之工作場所較為擁擠;B工區平均出工人數約為20人,C工區平均出工人數約為120人,為B工區人數六倍之多。因此造成相類似的工作場地範圍內,因人數過多使工作場所變為較擁擠,造成了工人工作間的相互影響;因此,工作執行力即無法達到最大效率,另且增加了交談聊天的機會。其比較結果整理如表四所示:
        而在天候差異的比較條件下,「晴天」時A、B、C工區之工作效率分別為67.2 %、69.7 %、64.2 %,全工地之工作效率平均約66.7 %;而「雨天」狀態下A、B、C工區之工作效率分別為61.7 %、68.3 %、64.2 %,全工地之工作效率平均約64.7 %。因天候情、雨的影響有2.0 %的落差;此即為因天候不良,陰雨天造成的天雨路滑、施工場地的潮濕、陰天的光線不良、雨天不適於室外工作等工人工作的諸多不方便,因而效率降低,如圖四及圖五所示。

        註:「雨天」之工作效率皆小於「晴天」之工作效率,因「雨天」之工作空間被侷限於「室內」場所,而「室內」場所之光線較「室外」場所光線不良,工作空間亦較狹隘,進而影響工程之進度(如圖五所示)。
        另外,本調查研究遭遇的特殊狀況,以B工區為例(如表六所示),於1月25日之工作效率為64.8 %,1月29日之工作效率為69.0 %,其間差距有4.2 %。係由於1月25日現場有許多查驗人員至工地現場查驗進度,造成施工工人於查驗人員查驗過程中處於停滯等待查驗之狀態;而查驗時間愈久,施工人員處於等待查驗時間之狀態愈長,因而造成1月25日之工作效率相較於1月29日之工作效率偏低甚多。
        經由上述工作效率的調查、記錄與比較分析結果可得知,各工區的差異甚或是天候的影響造成工作效率的降低等,其間的變化實可做為管理者的警惕、比較、以及改善的依據;且此差異除了瞭解工地的實際效率外,同時也代表著成本無形的浪費,例如以一個30人的工班來看,每人每日薪資2,500元,以原案例中之工作效率64.6 %與目標效率100.0 %的比較(工地效率評估法於計算工作效率時,已將工作者允許休息時間比率加入,故目標效率為100.0 %),其執行有35.4 %的效率差異,意味著工班每日原本75,000
元的人事成本效益,有26,550元(75,000元*35.4 %)的浪費,亦代表有潛力可減少約10人之人力資源浪費與開銷;若工程原需一年完工,則人事成本即有365天×26,550元= 9,690,750元之巨大落差,其間的影響甚鉅,身為管理者即不能不深思熟慮了。

六、分析結果探討與改善建議

        經由多次現地量測量化了各工區之工地效率,亦比較多種情況下的差異,歸納造成此工地工作效率偏低之影響因素有以下幾點:
        1. 物料堆置雜亂:材料無規劃性的堆置,使現場施工人員無法迅速獲得所需材料。因此,建議物料堆置可依種類、尺寸等類別分開堆放,方便工人的拿取與施作,以減少施工時物料挑選的時間及搬運時間,並於適當地點規劃廢棄物集中處,以方便進行清運、整理,亦可增加作業執行之速度與效率。
        2. 工作場合擁擠:由於工作場地空間固定,能容納的工作人數有限,所以管理者應於施作前先對施工場所大小予以瞭解,並妥善安排適當的施工人數,以免因施工人數過多,而產生工作擁擠互相影響之現象,間接影響生產力。
        3. 受天候影響:天候不佳時,施工人員需於室內作業,而於室內作業時,光線微弱,容易影響工作效率;因此,建議若需於室內作業時,應針對室內加強光線,使施工人員作業時,較易掌控施工位置與機具材料放置地點。
        4. 無適當的行政後勤支援:營建業有許多作業普遍以人力方式進行,而以人力方式生產之速率有限,因而容易降低工作效率;因此,為求有效達成工作目標,應提供適當工具、機具等如使用吊車機具搬運材料之作業,以減少人力資源浪費。
        5. 工作態度有待改善:工作人員容易在無管理者時,作業施作較易懶散;應給予工作者適當的員工激勵,提升工作者工作之意願;並藉由教育訓練的方式,加強工作者對自己在工作團隊中重要性的認知,另以適當的褒賞,方可持續工作者的熱忱。

七、結語

        工地效率評估法,可以施行至不同大小的工地,並做為一個概括值的指標,應為台灣每個工地皆須執行之評估方法,以真正瞭解整個工地現場執行之效率。以簡單的工地效率評估法評估整體現場施工效率,其量測數據即可得知現場施作之整體施工效率百分比,雖不能直接改善工地生產力,但能做為工地專案管理者現場工地量化的數據及執行力不佳之警訊,以便提出改善策略及應對。
        經由共三個工作天的實地量度,總量測次數達一千五百人次;結果顯示A區執行效率約64.0 %,B區執行效率約67.3 %,C區執行效率約62.4 %;各單日效率之最大與最小值分別為69.0 %及61.6 %(如表一),其間的差異甚大,經實地的現場觀察,於案例中之主要之影響因素為物料堆置雜亂、工作場合擁擠、天候不穩定、方法與技術、行政與後勤支援、及員工激勵等項目。
        依據上述影響因素提出材物料堆置可依種類、尺寸等類別分開堆放、安排適當的施工人數、及室內作業時應加強光線等改善之建議;另外尚可藉由工作者出工前一天的場地整理,或以適當的工具、機具如吊車施作材料搬運之作業等行政與後勤支援的方式,達到生產力實際的改善,以及採以教育訓練建立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與尊嚴,並提供完善的獎懲制度等員工士氣激勵的方式,達到工地生產力的提高與改善。
        另可進一步配合使用生產力量度之工作抽樣法或短時效率評估法,進行某工程或某班組詳細勘查,以瞭解目前工人於工作施作時,所產生影響工作效率之項目,進而探討其所需改進之對策,以真正提升營建產業現場生產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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