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亮/逢甲大學建築學系 研究所副教授 □余政舫/逢甲大學建築學系 碩士研究生 □唐真真/逢甲大學土木水利所 博士研究生 □汪郁晨/逢甲大學建築學系 碩士研究生 |
本文探討之目的在於: 一、設計、施工、管理單位,對於電梯設施之點字板所發生之規劃不當、施工錯誤、管理疏失等錯誤原因之探討。 二、整合國內目前電梯點字板所使用點字系統:分別有「國語點字」(圖1-1)、「英文點字」(圖1-2)、「數學點字」(圖1-3)等,提供特殊教育單位(視障教育)之電梯點字篇教材認知與學習。 三、建立相關電梯點字系統之查核表,可同時為電梯點字設計、施工、管理單位之對照與應用。 |
一、緒論 (一) 背景與動機依據行政院內政部統計資料,國內身心障礙者人數從民國八十九年底至民國九十五年止人口數已超過71萬人,其中視覺障礙者約4萬人。本文將從法規層面、執行層面、認知層面等三層面分析說明如下: 1. 法規層面: (1) 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修訂實施,其中第 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各項新建公共建築物、活動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及使用之設施及設備。未符合規定者,不得核發建築執照或對外開放使用。內政部營建署為配合前述政策及法令之執行單位,以協助身心障礙者無障礙環境之建立。 (2)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於建築設計施工篇於第十章「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規定,建築物應提供視障者多種引導設施,其中電梯點字板為其應具備的引導設施項目之一。 2. 執行層面: 電梯點字板施工完成後,管理單位之驗收方式大都僅採用簡易目視檢查是否施作點字板,但對於點字板內容與施作位置等是否正確?並未詳加查驗,同時亦無正確之電梯點字板查核表可供驗收參考核對,導致國內電梯電梯點字板在張貼內容施作上錯誤或使用點字系統混亂之現象層出不窮,而且對點字內容查核也一無所知。 3. 認知層面: 對於點字板一般人皆認為是設計給視障者使用之設施,然而深入分析點字系統,其使用方式與符號學、密碼學等大致相同,因此一般人應能簡易判讀電梯點字,經由本文介紹後應可初步的認知點字系統並應用於電梯點字板之判讀驗收作業。 (二) 研究目的 本文主要目的在於探討並初步發展適合國內應用之電梯點字板系統,其研究目的及內容包括如下: 1. 設計、施工、管理單位,對於電梯設施之點字板所發生之設計不當、施工錯誤、管理疏失等錯誤原因之探討。 2. 整合國內目前電梯點字板所使用點字系統:分別有「國語點字」、「英文點字」、「數學點字」等,提供特殊教育單位(視障教育)之電梯點字篇教材認知與學習。 3. 建立相關電梯點字系統之查核表,可為電梯點字設計、施工、管理單位之對照與應用。 本文盼以此作為後續探討國內電梯點字板之設計、施工參考。 二、盲文之演變文獻探討 (一) 盲文之演變視障者在點字記號系統發明前學習溝通的方式通常必須藉由傾聽與浮凸式之文字系統,但均無法形成有效的溝通。因此法國視障者布萊爾(Louis Braille 1808_1852)將其在盲人學校學習之浮凸式文字系統演變成為世界通用之六點點字系統,終能使視障者使用比較有效的學習溝通系統。如(圖 2-1)、(圖 2-2)。 因此將盲文的起源與演變分為三種系統:浮凸記號系統、數學計算系統、點字記號系統說明如下。 ![]() ![]() (1) 雕刻形式、(2) 壓鑄形式(3) 實線和點字母(4) 結繩字母如:(圖2-3)。(5) 針孔字型(6) 佛德克里克書寫板:如(圖2-4)。 2. 數學計算系統:藉由計算盤之數學系統演變而成其說明如下。 (1) 桑得森數學計算版:如(圖2-5) (2) 泰勒數學機算盤之數符如(圖2-6) ![]() ![]() ![]() 一七八四年法國「皇家青少年盲人學校」為第一所盲人學校。浮凸記號系統一八五四年布萊爾點字法成為盲人公定的世界通用文字盲人公定的世界通用文字。
三、點字系統之使用認知 (一) 電梯點字盤之使用文字國內用於電梯點字板之點字系統基本認知,點字(Braille)是盲人的一種觸讀文字,由六點的變化所構成(如圖3-1)。乃是法國人路易˙布萊爾(Louis Braille 1809-1852)所設計,故以其姓稱之。至於數學點字、英語點字也都靠這六點的變化,產生六十三個可能性而產生不同的意義。而國語點字是以注音符號拼成字義。 本文針對數學點字、英文點字、國語點字系統其介紹此三種點字系統如下: 1. 數字點字系統化認知:如(圖 3-1)。 2. 英語點字系統化認知:如(圖 3-2) ![]() ![]() 由於國字頗多同音異字,單靠三十七個注音符號無法精確表達字義,因此得藉由上下文以判斷單字或詞語的意思。故其認知可分為三類說明如下:如(圖 3-3)。 ![]() ![]() ![]() 圖3-3 國語點字系統 四、電梯點字板之相關規定 (一) 升降設備相關規定(昇降設備)1. 法令依據: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174條及相關法規。 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昇降機,應裝設點字、語音系統及供其使用之操作盤,其出入口淨寬度不得小於八十公分。昇降機出入口前方六十公分處之地板面應設置引導設施,且應留設直徑一•五公尺以上之輪椅迴轉空間。 2. 昇降機引導:昇降機設有點字之呼叫鈕前方30公分處之地板,應作30公分×60公分之不同材質處理。 3. 無障礙標示:主要入口樓層之昇降機應設置以下無障礙標示: 突出牆壁:垂直牆面、突出式之無障礙標誌,其設置高度應距地板面公分,尺寸不得小於15公分。 4. 昇降機呼叫鈕:梯廳及門廳內的呼叫鈕之中心線高度應距樓地板面110公分,呼叫鈕左邊應設置點字。呼叫鈕最小的尺寸應為長寬各2公分以上;或直徑2公分以上。如(圖 4-1)。 5. 昇降機入口的觸覺裝置:在昇降機各樓電梯入口兩側之門框或牆柱上應裝設觸覺裝置及顯示樓層的數字、點字符號,單一浮凸字時,長寬各8公分以上。二個或二個以上浮凸字時,每一個浮凸字尺寸,應寬6公分、長8公分以上,標示之中心點應位於樓地板面上方135公分,且標示之數字需與底板有明顯的顏色對比。 6. 輪椅乘坐者操作盤:有一組操作盤,最上層標有樓層指示的按鈕中心線距機廂地面不得大於120公分,﹙如設置位置不足,得放寬至130公分﹚,且最下層按鈕之中心線距梯廂地板面不得小於85公分,在控制面板上應設置緊急事故通報器;另操作盤距梯廂入口壁面之距離不得小於30公分、入口對側壁面之距離不得小於20公分。如(圖 4-2)。 7. 按鈕:按鈕之最小尺寸至少應為2公分,其標示之數字需與底板有明顯的顏色對比,且不得使用觸摸式按鈕。 8. 點字標示:點字標示應設於一般操作盤﹙直式操作盤﹚按鈕左側,﹙30層以上之建築物,若設置位置不足,可設在適當位置﹚。 ![]() ![]() 1. 上下篇:國內設置電梯之機廂外部之停等空間以提供視障者移動垂直上下功能按鈕點字板,其使用系統有國語點字,亦有英文點字等二種系統。如(圖 4-3)。 ![]() ![]() ![]() ![]() 五、結論 整合國內目前電梯點字板所使用點字系統:分別有「國語點字」、「英文點字」、「數學點字」等,並建立相關電梯點字系統之查核表,可提供特殊教育單位(視障教育)之電梯點字篇教材認知與學習,亦可同時為電梯點字設計、施工、管理單位之對照查核應用。如(圖 5-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