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耐震補強方法及施工技術

□陳純森/結構技師 土木技師 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 副教授專家

摘要
        去年0206美濃地震的災害突顯了國內既有建築物結構檢查與補強的急迫性,政府相關單位陸續推出建築物之耐震能力檢查與補強方案,建築物之耐震能力如果不足時,究應如何改善或加強,其相關技術與應該注意事項又是如何,均值得探討。一般構造物設計之使用年限約為50年,惟如維護保養妥善可以維持百年以上。隨著頻繁的地震與耐震規範的精進,民國86年以前興建之建築物,其耐震能力大部分不足,必須作適度之提升或補強改善。提升建築物耐震能力的方法包括「減重工法」、「調整系統工法」、「構材補強工法」、「減震工法」與「隔震工法」等五種。

一、減重工法

        有許多中小學校舍之耐震能力明顯不足,惟鑑於學校受到少子化影響,招生人數逐年顯著減少,教室供過於求,為提升校舍之耐震能力,最有效之方法為減重工法。因為於地震發生時,建築物所承擔之地震力,與建築物自身之重量成正比,如能減輕建築物之重量,確實是提升耐震能力最有效的方法,可將校舍拆掉一樓層甚或兩樓層均可達到提升耐震能力之功效。

二、調整系統工法

        包括調整剛心位置與加強建築物剛度之豎向牆體、鋼斜撐、廊外增柱與封高窗等工法。
(一)調整剛心位置
        增設剪力牆或鋼斜撐,或調整其位置之工法,可有效防止建築物之扭轉與側向變形,對耐震能力之提升大有幫助,惟兩者都必須植筋於既有之混凝土構造內部,如圖1與圖2。施工時,剪力牆頂應設置喇叭槽之模版,方便梁底之混凝土澆注,立向植筋垂直度之管控為重點,鑽孔時為了閃躲構材內之既有鋼筋,許多植筋孔之偏斜度都超過規範之1:6容許斜度,降低補強效果,如照片1。外牆增設剪力牆之缺點為減少室內之採光與通風效果。剪力牆之整體綁筋如照片2。

(二)增設廊外柱或廊外牆
        係於建築物之走廊外側增設柱梁框架之工法,不至於變更室內之既有配置,但有時必須敲除走廊之樓板與懸臂梁,如圖3與照片3。

(三)封高窗與消弭短柱工法
        許多建築物之地下室,為了有效採光與通風,都設有高窗,造成短柱之耐震能力不足,如照片4為高窗短柱受到地震力剪斷之情形。封高窗的工法可採用封閉部分之窗戶,尚能維持原建築物之採光與通風,圖4為封高窗工法,照片5則為封高窗之綁筋情形。
(四)短柱之消弭
        至於地上層結構,於設有窗台之牆體亦會造成短柱現象,地震時會增加短柱之彎矩與剪力,致短柱提早破壞,消弭短柱之工法可採用隔離縫、補強短柱或封牆,如圖5與圖6。
(五)維持豎向牆體連貫
        建築物各樓層之牆體宜上下層連貫,如果僅有上層具備剛性之牆體,其相對位置之下層未設牆體,勢必造成「軟腳蝦」系統,不利建築物之耐震功能,改善之方法可在下層相對位置設置勁度相同之牆體,或將上層改為輕質牆,除可減輕建築物之重量外,亦可降低其上層之剛度,減少軟腳蝦行為。

三、構材補強工法

        補強工法係加強建築物之構材強度以抵抗地震侵襲之方法。包括牆體增厚、外貼斜撐、更換牆體、增設翼牆、擴柱、碳纖圍束與鋼板包覆等工法。
        
(一)牆體增厚或外貼斜撐
        牆體增厚與外貼斜撐都是增加建築物牆體之強度,可提高建築物之抗剪能力,而且不影響建築物既有之配置,如圖7。
(二)更換牆體
        建築物之牆體如有輕隔間或磚牆,於必要時可將材質更換為強度較高之鋼筋混凝土牆或鋼支撐,即可提高建築物之耐震能力,如圖8係將既有磚牆改為鋼筋混凝土牆。
(三)增設翼牆
        增設翼牆之工法係在既有柱子兩側增設窄牆,本工法會縮小既有門窗之寬度,對採光與通風影響輕微,如圖9。照片6為翼牆各種綁紮鋼筋之情形,豎向鋼筋之垂直度不甚良好。於重作窗戶時必須確實固定,照片7之固定片太稀疏。
(四)擴柱工法
        擴柱工法必須局部敲除既有樓版,方能使柱子上下層連貫,但擴柱工法會影響走廊寬度與室內使用空間。示意如圖10,為業界常用之補強工法。柱頂與柱底之綁筋如照片8與照片9。
(五)鋼板補強
        鋼板補強柱子時,除可提高混凝土之抗壓強度外,鋼板本身亦可貢獻強度;包覆於梁構材時,必須藉化學錨栓或拉桿固定,鋼板之鑽孔放樣為其重點,必須事先掃描既有構造之內部鋼筋,以避免植筋之干擾,補強之示意圖如圖11。本工法須在鋼板與混凝土間灌注樹脂粘結,灌注後應檢查是否有空心之情形。

四、減震之工法

        鑒於地震之震度大小瞬息萬變,並無明確之最高限,而建築物之「耐震設計規範」所訂定之耐震能力卻僅有一定之標準,如按照耐震規範補強建築物之耐震能力,仍無法抵抗超高標之地震侵襲,因此部分之建築物捨棄耐震設計之模式,而改採「減震設計」以減少地震侵襲之能量,在建築物之內部構造裝設可緩衝建物搖晃之設施,如「阻尼」(damper)等,阻尼器又稱「減震器」或「消能器」,此等工法在日本業界稱為「制震工法」,乃坊間所謂「制震壁」之由來。對於低矮建築或剛性建築物,減震器之效果並不顯著。減震器包括位移型與速度型兩種,前者以結構建材為主,後者則附加化學材料如可壓縮矽膠等。
(一)液壓阻尼
        液壓阻尼之構造與裝設分別如圖12與圖13,可承受軸向之緩衝壓縮,於裝設後可減緩建物之側向變形,有如消能之功用,故又稱消能器。其安裝工法簡單,可設置於室外,施工時較無噪音也不影響建築物之使用,如照片10,其支承之固定則如照片11。惟許多室外阻尼的設置都有偏心行為,會降低其減震功效。

(二)牆體阻尼(制震壁)
        以牆體之變形阻礙作為地震消能之功用,部分制震壁在鋼板間添加黏滯性材料,以提升其阻礙效果。粘彈性之制震壁構造如圖14所示。
(三)其餘阻尼
        圖15與圖16分別為鋼料摩擦消能器、鋼料降伏阻尼等之構造示意圖。照片12則為鋼料降伏制震壁之裝設情形。

五、隔震工法

        有些特殊建築物,如醫院手術房或高級精密儀器裝配廠,即使是輕微地震的搖晃都會妨礙其正常作業,事業主有時會採用「隔震工法」,設法將地震與建物徹底隔絕,不受地震之干擾,日本的業界稱為「免震」。其作法乃將建築物與地表之間設置隔震橡膠墊,或單擺支承,藉著橡膠之彈性特性以吸收地震作用之能量。隔震措施必須確實驗證其功能與施工品質,如果疏於驗證與維護保養,或工法簡陋,結構材料又隨意折減,將陷建築物於更高風險狀態。照片13與照片14分別為橡膠隔震墊之裝設,與建物之防撞隔離坑道。

六、常用之補強與減震工法之注意事項

(一)一般補強工法
        建築物之耐震評估、補強設計與監造工作應委請專業結構技師辦理,其設計作品或評估成果亦應委請專業委員或團體審查,施工階段宜組成專業之督導小組協助工程之督導。
        施工前應先保護既有設施、設備、管路或樹木植栽等,拆除既有構造應採用低噪音、少振動之工法,如有切割作業應保持切割面之整齊劃一,修補之裝飾材儘量與既有面材一致或互相搭配。施工中之假設工事必須確實施作,照片15至照片18均不符規定。
        施工廠商於施工前應繪製施工大樣圖送交監造單位確實審查,任何鋼料之鑽孔、植筋之鑽孔、鋼筋彎鉤之綁紮,均與既有構造息息相關,必須事前確實調查評估,避免施工中之干擾或牴觸。一般箍筋或繫筋於90o或135o彎鉤時,彎鉤之直線長度為6倍之直徑,#3與#4之繫筋彎鉤長度分別應為6cm與7.8cm,許多補強案例,常有角隅繫筋牴觸既有混凝土,以至於彎鉤長度不足之現象,如照片19。至於混凝土之澆注則應控制粒料大小與適當之坍度。封模時除非經過仔細結構計算,否則必須採用四層模,照片20僅用兩層模,容易爆模或浮凸,不符規定。
        構材加強工法於植筋之前必須事先拉拔試驗,其拉拔試驗強度應高於設計強度1.25倍以上,施工中仍須再取樣抽驗,其取樣頻率由設計者訂定。照片21為植筋強度之驗證。如果既有混凝土強度低於植筋之標準強度時,植筋深度必須更深,且所有植筋膏均應灌滿孔穴。
        幾乎補強工程均須更換門窗,其耐風、防雨、固定方式與嵌縫等,均應謹慎評估。近期之颱風風速經常超過17級風,如照片22之大扇門窗是否經得起風壓之考驗,應確實驗證。
(二)減震設計之技術審查
        減震阻尼是一種特殊之建材或設備,其主要功能在延遲建物受震後之變位,對於剛性建築或位移較小之低矮層建築,其減震效果與功能較不顯著。故設計者必須具備特殊之專業技術與豐富經驗,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特別規定,除設計者必須確實具備阻尼之專業技術外,設計之審查與相關試驗計畫應由另一獨立之工程審查小組辦理,審查之內容至少須包括下列項目:
        1.地表運動狀況
        2.阻尼測試之要求
        3.阻尼設計參數之確定與製作品質之保證
        4.計畫性維護與監測要求
        5.線性或非線性分析
        6.耐震系統與消能系統之初步與定案審查
(三)減震阻尼之驗證
        阻尼之試驗,包括「實體試驗」與「性能保證試驗」兩種。實體試驗須在設計完成尚未生產製造前辦理,目的在確認阻尼之受力與變形之關係及阻尼值等參數,且試驗結果必須經專業技師審查通過。各類型與各尺寸之阻尼須各取兩個全尺寸之實體試驗,不得採用縮尺樣品。若有相似尺寸且相同材料、相同內部構件與靜動態內壓,及相同組裝過程與製造品質控制程序,且已有實驗室測試通過者,可不需辦理實體試驗,惟須提供下述文件資料:
        1.相關測試數據及合格證明
        2.製造者須向專業技師證實已測試之相似性
        3.規範已認可之測試數據
        性能保證測試係在阻尼器已經製造完成後,由設計專業技師按各類型阻尼器特性,訂定抽樣比例及內容,以確保生產之品質管控符合設計需求,例如力-速度-位移之特殊性等,才能安裝在建築物之上。
        部分阻尼器涉及專利之技術問題,公有工程之設計案宜留意有無綁標之爭議。阻尼在工廠製造時監造單位應駐廠監工,以監督製造工廠製造過程,是否與試驗樣品之製程屬相同之品質管制。阻尼之材料以鋼料為主,必須考慮防火時效的問題。

七、結論

        建築物於耐震補強之後,仍需長期觀測保養。如設置減震阻尼,設計者應提供必要之維護保養手冊,供使用單位日後定期檢查與保養,必要時請專業技術廠商作適當之維護或整修,方有減震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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