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21.∼2003.06.20.

高市府擬建構不動產資訊交流平台
為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的發展,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高雄市地政處擬建構高雄市不動產資訊交流平台,而都市發展局亦有意整合人口統計、國宅資訊、不動產的存量及流量等相關資訊。由於兩者間有相當部份的重疊,業者希望兩局處能聯手合作,將這個不動產資訊平台建構起來。(5/21)

桃園航空城特區開發限制 解套
位於桃園縣大園南港地區的散戶型小地主,將不必再為土地整體開發的限制而傷腦筋了。內政部營建署官員透露,桃園航空城特區開發計畫將取消原來整體規劃限制,未來地主僅需將自有土地開發案送交桃園縣政府即可辦理。(5/22)

高市調降捷運、高鐵沿線房屋稅
目前施工中的高雄捷運與高鐵工程造成沿線交通不便與影響附近住家居住品質,高雄市稅捐處採取主動降稅措施,針對捷運、高鐵沿線路段的房屋地段率調降2成;路線直接穿越土地無償供公共使用且地上無建物者,可免徵地價稅。(5/23)

高鐵迴龍隧道 提前12週貫通
台灣高鐵建設連接台北縣、桃園縣的迴龍隧道5/22貫通,較預定進度提前12週。台灣高鐵公司表示,全線47個隧道中,目前只剩林口、後龍、湖口3個隧道還未貫通,預定明年3月前將全部開通。
迴龍隧道屬於高鐵土建C210標工程,從台北縣樹林市穿越丘陵地至桃園縣龜山鄉,全長2149公尺,自90年3月展開鑽掘,5/22正式完工貫通。(5/23)

高雄軟體科技園區得標商 放棄開發權
高雄軟體科技園區目前工程進度呈現停滯,原本預計今年4月廠商就可進駐運轉的支票已經跳票。目前該園區南區工程已停工半年,北區原開發商也放棄開發權。
得標園區南區工程開發權的和X建設公司,由於向合作金庫申貸十餘億元一直未獲核發,工程進度停滯於地下室結構,已陸續停工半年。(5/23)

建研所近期開辦專業匠師培訓班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官員日前透露,該所預定在6、7月間展開為期半年、共120名員額的專業匠師培訓班。
培訓班將請到國內名匠李崇耀擔任主持人,第1期預定招收兩班,分為基礎班與進階班,每週日上課一次,每次5小時,授課時數為24週共120小時。至於報名資格,建研所目前傾向以具有古蹟維護實作經驗的木工,泥匠為主。(5/27)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評選受理報名
內政部營建署去年首次辦理優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評選後,業界反映熱烈。今年持續辦理第2屆的評選活動,即日起6月底止,有興趣參與評鑑的廠商均可報名參加,預計在8月底前完成評選作業。
凡領有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登記證書,且於去年12月底前承攬的公寓大廈或社區,每件服務案連續服務2年,累計達10件以上者,且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的現場主任領有內政部核發的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認可證的,皆可報名參加,營建署也接受推薦報名。(5/27)

南市建商業必歸會 有法可循
關係到「業必歸會」能否施行的「台南市建築開發業管理自治條例」,目前台南市政府已送市府議會審議,也讓台南市建商公期盼多時的「業必歸會」,法源依據終於有望了。
根據台南市建商公會的統計,去年底繳費的會員家數共計34家,而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已完成繳費的比率僅超過一半而已。
依據這項自治條例的規定,「建築開發業領得建造(雜項)執照申報開工時,應向本市建築開發商業公會報備登記,並檢具該公會年度會員證書影本」,藉此不僅推案建商必須加入公會納入管理外,同時市場的推案數據也可因此而透明化。(5/29)

營造業變更登記審查要件放寬
營造業法施行細則及其子法發布前,營造業者如欲變更其經營項目,將不再綁手綁腳!內政部營建署6/2決議,將放寬營造業變更登記審查要件,以利各縣市政府辦理。
營造業法在今年2月正式上路,但攸關營造業相關登記要件如籌設、升等及變更等配套法案,仍付之闕如。官員表示,未來上述要件均將明訂於營造業法施行細則與其子法中,而在相關子法出爐前,則以「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登記暫行處理原則」來因應。(6/3)

立院通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明訂工程技術公司的董事長或代表人應由執業技師擔任,但為鼓勵業者朝大型化發展、履行我入會承諾,只要執業技師達二十人以上、上市上櫃公司或在台登記滿五年且承攬金額台幣二十億元以上等外商公司,則不在限制之列。(6/6)

估價師全聯會 走特許模式
「不動產估價師法」立法通過兩年後,由於國內通過國家考試且執業的估價師僅有80位,籌組全國性公會有其困難,因此業者醞釀朝向特許的方式,向主管機關申請籌組「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理事長卓耀輝指出,不動產估價業的市場並不大,目前通過國家考試的僅有163位,實際執業的也僅有80位。繼台北市成立估價師公會後,高雄市也成立估價師公會、台中市估價師公會在召集雲林、彰化地區的估價師後,最快可在今年底成立。
國內的不動產估價市場規模有限,如果依照成立7個地區性公會才能籌組全聯會的做法,成立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恐怕將會遙遙無期,因此,業者醞釀仿照建築經理業籌組全國聯合會的方式,向主管機關申請以特許的方式成立全聯會。(6/9)

地下室開挖 須申請建照
內政部營建署日前做成解釋,認為地下室開挖不能單單申請雜項執照,而應循正常的建照申請程序,將地下室及主結構體的設計圖,一併送建管單位審查,請領建照。
營建署建管組官員指出,「建築法」對於雜項工作物的規範,界定得相當清楚,包括水塔、廣告物、煙囪、高架遊戲設施、游泳池、升降設備、圍牆等,並不包括地下室。另外,地下室通常為建築物的基礎工程,屬於主構造部分,應循例申請建照,才能動工興建。(6/9)

全台山坡地丙建 通報近19萬筆
內政部營建署日前發布山坡地丙建資料庫管理系統,並完成第1次全台「丙建」地籍資料通報作業。
在總計近19萬筆的丙種建築田地(通稱「丙建」)地籍資料中,包括各縣市政府及相關單位,均可利用此系統做為丙建安檢及管理的參考依據。
由於國內近年長為颱風、土石流所苦,山坡地丙種建地住宅在上述天災影響下,相對具有高危險性。
為了有效掌握全台丙建現況,並協助各縣市政府易於管理轄區內丙建用地及住宅,落實建安工作,營建署委託台大地理環境資源系熱執行「山坡地丙種建地安全及開發利用監測計畫」,向各縣市地政事務所取得丙建地籍、地號等數據,透過現場勘查方式了解正確位置,以及5公里內之水系、地形坡度等,藉此判定是否具有潛在危險性。(6/6)

營造業受聘技師可辦理變更登記
配合內政部於5月28日公布「營造業法第7條第3項應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及學分認定要點」,營造業受聘的技師終於可以解套,辦理變更登記,暫時解決「營造業法」實施以來相關配套不足的問題。至於,有關影響營造業籌設之資本額、換證,以及晉升等級的評鑑制度等問題,仍有待內政部盡早完成配套規定。
後續依該要點第5點規範,以領有測量、水土保持、大地及環境工程技師證書者,在申請為綜合營造業的專任工程人員時,只要檢附相關學校所出具的學分證明文件,即可申請登錄,但領有土木、水利、結構工程技師或建築師證書者,則不在此限。(6/10)

建築消防法規 不再重複審查
建築、消防2法規將不再重複審查。內政部營建署與消防署6/10達成共識,將釐清上述法規對重複之消防設備規定的權責事宜,其中多數將依消防法相關規定。
根據會議結論,營建署將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裡第4章第7節(即第113條),在有關「消防設備」部分,改為從消防署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意即未來有關滅火、警報、標示等設備的安全規定,將以消防署的規範為準。
至於「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部分,則因牽涉到建築物整體構造及消防設施設備的介面,營建署與消防署決定另案擇期協商。(6/11)

地方徵道路規費 麻豆搶第1
鄉鎮公所醞釀已久欲向電信、電力、水利公司等徵收路權使用規費,台南縣麻豆鎮公所6/10訂出收費標準,近日送代表會備查後即將公告實施,預估1年可為鎮庫增加至少1千萬元的收入,將成為國內開徵規費首例。
麻豆鎮代表會5月定期大會中,即通過台電等單位收取規費,鎮公所6/10訂出徵收路權使用規費標準,徵收對象包括台電、中華電信、自來水公司、中油及有線電視等。
不過,根據規費法第13條規定,若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需要考量等因素,規費主管機關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之規費,楊山本不諱言,鄉鎮公所徵收路權使用規費不易付諸行動。(6/11)

公設多目標使用 即將上路
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草案,未來零售市場用地將可作立體多目標使用;另停車場用地供多目標使用,除可引進商場及超市外,也可放寬簡易餐飲進駐。
辦法中規定,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作商場、百貨商場或商店使用,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1000平方公尺,但作車站、體育場、市場使用或政府整體規劃開闢者,不在此限。
另外,零售市場用地作多目標使用,其商業使用部分直轄市須在3樓以上,其他地區須在2樓以上,另放寬地下1樓可作商業使用。(6/16)

下水道建設 民間投資652億
為順利推動下水道建設,內政部擬以獎勵民間投資興建(BOT)方式,於全國16處生活圈聯合開發,預計民間投資金額達652億元。
目前已有9個生活圈的縣市政府表達委外經營意願,今年底前則可望報行政院審核。
為降低取得下水道工程用地阻力,營建署參照「捷運系統廠站聯合開發案」的精神,將以BOT方式,提供下水道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得與各縣市下水道主管機關聯合開發該筆土地,屆時地下做為污水處理廠,地上闢建為商場的模式可望出現。
其中,包括北縣淡水鎮、桃園縣中壢市、彰化縣彰化市、雲林縣斗南鎮、嘉義市太保市、台南縣仁德鄉與永康市、高雄縣岡山與楠梓地區等,共9處生活圈,地方政府有意願優先採用BOT委外營運。(6/16)

南港展館2005年10月底完工
爭議多時的南港展覽館興建案終於定案!經濟部表示,將取消原有地下室設計,全部改為地面上建築,將興建地上兩層展場,另有屋頂停車場,規劃2600個標準攤位,總經費約需新台幣38億元,全由經濟部預算支應。預計2005年10月31日完工。
南港展覽館新規劃案內容,建地總面積6公頃,建蔽率60%,規劃興建地上兩層展場,總樓地板面積約為10萬平方米(大約3萬坪),約可規劃為2600個標準攤位,造價約為新台36億元;另加設計(建築師)、監造(總顧問公司)及其他相關費用,則總經費用約需新台幣38億元。
經濟部打算預估以30個月內興建完成為原則,其前置作業階段為10個月,施工興建共20個月。換算成具體時程則為2003年2月28日動工,2005年10月31日完工。 經費則由原先預估的53億元減至38億元。(6/17)

嘉市長青綜合園區工程
獲內政部補助興建的嘉市長青綜合服務中心工程,已經完成招標作業,工程費為新台幣173,200,000元,預定93年7月底完工;位於大雅路舊光華營區的長青綜合園區,是市長陳麗貞為服務銀髮族的重大建設之一,區內規劃為地下1層、地上6層的建築,區內除設置老人公寓外,並將開放提供社區老人使用,讓銀髮族群在區內有良好的互動。(6/17)

桃園機場段高速公路將分階段拓寬
為了因應北部交通需求,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表示,國道二號連接中正機場路段將分階段拓寬;而且為了配合高速鐵路通車,93年將先增建大竹交流道,以利未來與高鐵桃園青埔站銜接。
高公局表示,大竹交流道可連接高鐵桃園車站,全長約5公里,民國93年開始施工,預計在高鐵94年通車前能夠完工,興建經費則是來自公務預算和高鐵基金。(6/17)

老人住宅規劃 朝綠建築邁進
台灣即將邁入高齡化社會,內政部營建署針對老人住宅規劃,做出應符合綠建築設計的共識。有鑑於此,營建署針對未來可能興起的老人住宅,就相關設施與標準開會研商。
在「老人安養設施標準規範」方面,與會人士認為,原訂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章第297條,有關老人住宅「服務空間」週遭環境部分,應增列至少符合3項綠建築評估指標,例如保水、節能與室內環境等,以提升老人的居住品質。(6/17)

新建公有建築物 須為綠建築
行政院日前函令各地方政府,從今年7/1開始,總始價達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公有建築物,必須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始得申請建造執照。
政府為全面推動綠建築設計政策,已訂定包括綠化、基地保水、水資源、日常節能、二氧化碳減量、污水處理、垃圾改善、生物多樣性與室內環境指標等9大評估指標。(6/18)

建材實驗群用地 「持分撥用」解套
針對建築研究所欲使用營建署用地,以設置建築材料實驗群一事,營建署6/18開會決議,將以「持分撥用」方式釋出該筆土地,做為解套方案,建研所最快今年9月即可發包施工。
內政部建研所繼與成大合作,在歸仁校區成立建築性能與防火實驗群後,近期又相中營建署位於景美、總面積約5700坪的瀝青拌和廠基地,預備做為建築材料實驗群用地。
營建署官員指出,在國有財產局協助建議下,決議以「持分撥用」方式,與建研所共同持有土地,建研所可據此申請建照與執照。(6/19)

建築法配套 廣告招牌邁向雙語化
廣告招牌增列雙語標示時代即將來臨。內政部營建署日前就廣告物管理物管理辦法,訂出將提前於明年3月完成目標,屆時國內旅館飯店、百貨公司,及一定規模之超市、賣場、餐廳與公司行號廣告物均應採雙語標示。
根據日前修訂的建築法第97條之3,對於廣告物相關管理條文部分,招牌廣告及豎立廣告之設置,應向各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審查。而違反上述規定,未申請審查即設置廣告者,則依第95條之1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緩,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時若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將連續處罰,且將限期自行拆除。(6/19)■

高市府決定投入30億元 改善下水道系統
受梅雨季節影響,6/7一場豪雨造成高雄鼓山區哈瑪星捷運工地附近嚴重積水,當地居民抗議聲連連,市府決定投入30億元針對河川整治及雨水下水道進行規劃及改建。
目前高雄市排水系統設計是採用五年暴雨頻率標準每二小時雨量為124公厘。為提升排洪能力,水工處已擬定93至95年全市防洪設施建設計畫,總經費30億元,針對全市河川整治及雨水下水道系統進行規劃檢討及改建,並申請中央特別預算補助。
目前已定案,預計月底前公告上網,7月份進行施工,以徹底解決高雄市低窪地區積水問題,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