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87/09/06    星期日
【把辦公室當住宅賣,三陽「夏威夷」違反公平法】
記者 吳世濤/報導
 買到商業區內的房子的人要小心
了!請瞧清楚使用執照上所載的用
途寫的是啥東西?不要買到辦公室
還當成是住家使用!公平會日昨決
議,三陽建設個案「夏威夷」因銷
售廣告不實,把辦公室當住宅賣,
違反公平法。
 公平會表示,三陽建設於銷售個
案「夏威夷」時刊載廣告「營造規
矩方圓,建設生活……十四坪獨立
自主,廿七坪甜蜜新婚,卅五坪美
滿幸福,四十坪和樂同堂」,並提
供家具配置參考圖供客戶參考,此
外於傳單上亦刊載「精工雕琢八十
坪超氣派望海樓中樓、大格局塑造
四十坪賞霞夕四大房……」及彩色
家具配置實景圖,顯示所銷售者為
住宅大樓。
 此外現場銷售人員之介紹,並配
合所參觀室內供住宅使用裝潢配置
之樣品屋,足使消費者誤信該建築
物二樓以上均供住宅使用,但實際
上根據該建築物使用執照所載登記
之各層用途,一至九樓均為一般事
務所,而非住宅,僅第十至十八層
為集合住宅;且依台北縣政府工務
局表示,按建築法第七十三條,「
建物非經領得變更使用執照,不得
變更使用」。
 然三陽公司解釋於廣告上已標明
「使用分區/商業區」,銷售時亦
展示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但據公
平會調查,廣告上僅以小字標示「
使用分區/商業區」,此外並無其
他表徵,消費者無憑據以知悉各層
用途,因此明顯涉及廣告不實,乃
依法予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