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87/09/05    星期六
【(三)「軟硬體營運架構,採BOT模式」整合開發商,媒體開發土地】
記者 吳世濤/報導
 誰說BOT只能用在高鐵、捷運
這種重大公共工程而已?政府眼中
將扮演未來台灣媒體中心的台北市
媒體園區,也將採現正流行的BO
T模式,而且是新式的BOT。
 佔地達一百九十公頃的媒體園區
,要將一塊長滿雜草的土地從無到
有,變成媒體薈萃,群星聚集的焦
點中心,決不是紙上畫畫,嘴上講
講即可交差了事。參與規劃媒體園
區的清寰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立
柱表示,當初在規劃是以反推的方
式發想,即是為使媒體園區成功,
推估一個成熟成功的媒體園區需要
多少的周邊,再倒算回來,於是才
有現時的架構。
 市府發展局第二科科長李得全表
示,依據現有規劃,媒體文化園區
以空間機能劃分,採大街廓開發,
並配合區段徵收土地分配狀況,劃
設適當的基地開發規模。其中媒體
事業特定專用區並以獎勵民間投資
開發為原則BOT進行軟、硬體設
備的架設及營運。
 不過不同於國內現有幾個BOT
案以土地開發為主的方式,郭立柱
指出其實BOT可以是多種類型,
並不限著眼於土地開發為主才有利
潤的誘因。如規劃一個新制度,規
劃者可由約定期限內的收益作為利
潤,也可能完全沒有土地開發在內
。而媒體園區將來的使用者是各媒
體,但媒體本身並不熟悉土地開發
,所以要整合開發商和媒體本身,
才能確實了解媒體需要的硬體設備
。當硬體架設完全之後,再提供給
需要使用的媒體,且開發商並不一
定具有管理營運的能力,因此還可
能另外需要專業的管理營運公司。
 而且就媒體而言,不是所有媒體
都有能力蓋一個攝影棚,比照國外
的方式,媒體園區提供的可以是全
方位的服務,亦即從場地、設備,
到專業人員的配合,如此一來可減
少中小型媒體的營運成本,亦可發
揮園區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