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87/09/02    星期三
【台北巨蛋特區變更案,有條件過】
記者 謝湘敏/報導
 「台北巨蛋體育館特定區」變更
案昨(一)日獲得內政部都委會有
條件同意,但有關於容納的席位、
容積率、建蔽率要求台北市政府重
新檢討,並要求市府針對若開發量
體降低未來市府投資的可行性評估

 「台北巨蛋體育館特定區」變更
案,台北市府出席官員包括:市府
祕書長陳哲男、發展局局長張景森
以及前任祕書長廖正井,而針對此
一變更案,內政部都委會在經過多
次的專案小組會議與今年二月的大
會討論之後,昨日終於作成決議將
有條件通過此一變更案。
 首先在但書條文中,內政部都委
會要求台北市府必須保證未來松山
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增加
公園綠地作為開放空間以補足巨蛋
開發所造成的不足公園綠地。
 另外,針對巨蛋容納的席位、樓
地板面積、建蔽率、容積率、高業
區比例均予以調降,都委會並建議
,未來若容納席位由目前四萬人降
至二萬五千人,建蔽率與容積率分
別由現行的六十五%與三百%降至
四十%與二百%,在開發量體大幅
減少之下,這個市府未付一毛錢的
案恐怕對於民間業者吸引力不足,
因此,建議市府進行投資的評估,
不過,目前市府所能接受的建蔽率
與容積率為六十%與二百七十%。
 而除了上述的附帶條件之外,都
委會要求市府酌予檢討提出相關資
料的還包括:交通問題的解決、替
代管理配套措施、安全防災計畫,
而有關屋頂可開與否在財務計畫上
很難看得出來,經費的差距何在?
希望市府提出其間的差異點。
 另外,還有五個限制條件,一、
巨蛋街廓應退縮建築二十公尺,其
中十公尺為人行步道;二、未來利
用松山機場來補足應提供的綠化空
間;三、一樓通道與二樓平台走廊
寬度應在十五公尺以上;四、增加
綠地對外開放使用;五、一樓土道
完全開放供市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