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官邸保護區解除禁建!市府
都委會昨(四)日召開大會討論「
變更士林官邸及附近地區都市計畫
案」,委員會表決通過將保護區變
更為特定商業區、住宅區及公設用
地,其中特定商業區將依綜合設計
獎勵規定,容積率比照住三為二二
五%,使用組別則比照商一及部份
商二。
被喻為北市最後一塊寶地的「士
林官邸」開發案昨天在都委會進行
討論,對於禁建時間長達四、五十
年的保護區,委員會決議依專案小
組會議結果,變更為特定商業區、
住宅區及公設用地,其中住宅區由
於居住密集,無法依區段徵收進行
開發,委員會將擬定細部計畫方式
加以處理。
至於特定商業區的部份,則比照
附近地區發展強度的「住三」(建
蔽率七十%、容積率二二五%),
並增列適用綜合設計獎勵規定,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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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使用組別剔除餐飲業、娛樂服務
業之戲院、劇院、電影院及國際觀
光旅館業後,比照商一及部份商二
使用,以維護原空間環境特色。
不過,針對都委會通過特定商業
區的計畫內容,附近地區地主卻表
達強烈不滿,認為都委會與之前市
府發展局給他們的承諾有所牴觸,
導致容積率再度降低,因此,揚言
將再提陳情書使士林官邸變更計畫
泡湯。
另一方面,對於細部計畫中音樂
廳是否北移到北側福林公園,委員
會最後以健全士林官邸歷史、文化
與音樂整體特色為由,決定維持原
案。
士林官邸計畫面積約三十三公頃
,北至中正路,西臨中山北路,東
、南兩側則與衡山指揮所管制區銜
接,未來土地取得方式將採區段徵
收,土地使用分區包含特定商業區
二點六八公頃,公園用地二十二公
頃,住宅用地五點四五公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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